探究新西兰的暴力犯罪率

新西兰政府网站上最近出现了一个比较奇特的新闻稿,宣布由于现政府的英明决策,“暴力犯罪”下降了2%

至于为什么说奇特,这篇新闻稿的开头和结尾分别是这两句话:

Police data shows that violent crime has fallen for the first time since 2018 / Violent crime is not a category of data that Police tracks

新闻稿倒是没有隐瞒数据来源,是Twitter 上的一个不具名用户统计出来的。司法部长和警察部长对于自己职责内的数据居然依靠Twitter,看来社交媒体治国也已经开始侵入新西兰了。

这个用户统计的数据本身其实并没有问题,他的数据源自于警方的victimisation data。但是由于警方并不统计“暴力犯罪”,所以他把自己认为的,属于“暴力”犯罪的类别下总数相加并且和以前相比,得出了减少的结论。但是作为政府自己,不应该不知道1、为了表现自己特别擅长商业术语,Luxon 宣布了一系列政府KPI ,其中有一项就是减少暴力犯罪;2、这个KPI 所依据的数据来源,和“暴力犯罪”的具体定义,都和警方无关。

政府KPI使用的数据是司法部的Crime & Victims Survey。具体理由是警方的数据只包括了向警方报案的人,而更广泛的犯罪调查可以捕捉到没有报案的受害者。政府定义的暴力犯罪也仅限于assault 和robbery,远少于那个Twitter 用户自己定义的暴力犯罪。

如果按照政府自己的KPI, 最近的统计数据趋势是这样的:

这blog 其实在草稿里躺了一会儿,因为研究到一半发现Crime & Victims Survey 马上要有新的数据了,而这个数据今天发布了。截至去年10月底,assault, sexual assault & robbery 受害者是198k,比上个统计轻微下降了3k,但依然处于国家党执政后的高位,离自己设置的KPI还十分遥远。

数据发布前夕去Twitter 上找个图表,然后宣布政府英明,这行为很难说不是故意的。要阴谋论一点的话,这个账号背后是谁在运营,也是个问题。哪怕不阴谋论,司法和警察部长两个人,看上去也不知道自己的老板究竟设置了一个什么KPI.

不过就数据本身而言,单次的涨跌其实并不重要。犯罪数据的来源是持续滚动进行问卷调查,而问卷其中一个问题是“在过去12个月中是否经历过犯罪”。对暴力犯罪的报告每两个月发布一次,统计了报告前12个月进行的调查。

也就是说,两次报告所依赖的数据其实大部分重叠,只有两个月的新数据。而且因为有延迟,两个12月相加,统计的犯罪可以是从两年前到报告发布时任意一个时间发生的。司法部的网站上自己也说明了对比两次报告并没有太大意义,除非的两次报告数据来源完全不重叠,也就是说它们至少需要有一年的时间间隔。

但无论从哪个数据看,严打犯罪党上台之后,暴力犯罪至今依然没有明显下降

美帝议题继续侵入新西兰

今天一个相当意外的新闻是,国家党的司法部长宣布将放宽公民逮捕权的范围。新西兰的小商人们大约都知道,白天时公民逮捕权只限于最高刑期至少三年的犯罪,而偷窃$1,000 以下的商品判刑到不了三年。这大概算是天朝人传说中各地“零元购”标准的岛国版。虽然事实上远比这复杂。

不过只要不是被美帝文化荼毒的gun nuts,每个人都需要有能力写出至少三个这个政策是有多么愚蠢和危险的理由。

就事实而言,我就想提一点。政客说修法时为了帮助商店员工在面对暴力犯罪时保护自己安全,这一点是不存在的。Assault with intent to injure, RobberyAggravated Robbery 的最高刑期全部都有至少三年,并不受当前公民逮捕权的限制影响。 无论是带暴力威胁的抢劫还是故意伤人,无论什么时候都有公民逮捕权。

不过真正值得考虑的是,岛国现政府忽然来这么一招,究竟是想收买谁的选票。毕竟一个所谓严厉打击犯罪,无限英明的好政策,可以同时遭到工会零售业团体警方反对也算是百年一见了。那这究竟在服务谁的利益,总不会真的是严打犯罪党拍屁股想出来的吧。

以下是个人观点,就当是阴谋论好了。

司法部长宣布政策时的画面是这样的(来源:RNZ):

就个人生活经验而言,图中几个人代表的印度裔和华裔小商人利益,称之为极右,或者按他们的观点,“中间派“,”common sense“,”反对我的都是极左“,应该是不过分的。而旁边还站着一个岛国版NRA 前主席。

政府虽然宣称这是为了打击针对零售业的犯罪,但提出的政策细节可远不止于此。如果真的是为了$1000 以下盗窃问题,可以完全把现有法律改成公民逮捕权适用于“最高刑期三年,以及所有财产盗窃”。可提出的草案是公民逮捕权适用于Crimes Act 中的“所有犯罪”。至于这包括什么,随便列举几个例子:

  • 侵犯隐私
  • 非法集会
  • 帮助非法移民入境;
  • 公开展示不雅物品或有伤风化的演出
  • 性诱骗或者性剥削
  • 有意收脏

如果都按法律条文操作的话,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在社会冲突日益加剧的今天,现实操作中完全可能时另一种景象。

比如说两个相对的阵营同时在公共场合集会,其中一方拿出手机拍摄另一方的行为,然后被要求关掉,“你侵犯我的隐私了”。

或者两方都觉得对方的集会超出了和平集会的边界?

又或者彩虹团体搞什么活动,然后有人觉得他们全是变态?

又或者你一不小心在trademe 上买到了赃物,然后原主人顺着追踪找上门来?然后你跟原主人解释说,“我不知道那是赃物,但我也不知道你是谁,你还是报警吧”。然后原主人就乖乖离开,去报警了。

这个社会不乏自信心爆棚,觉得自己是正义化身,甚至严重点,上帝代言人的village idiot。这不是夸张,就在这新闻公布几小时后,就有这么一位village idiot 现身了:

更不用说背景中那位NRA 前主席现在正在推动放松枪支管制。这些正义化身们应该都会克制自己的情绪,绝对不会滥用暴力的……吧?

考虑到所有利益相关团体都没有要求过这个政策,这怎么看都像是右翼政府在有意激化社会矛盾。一个没有冲突的社会对政客是毫无价值的。如果这个修法真的通过,然后某个天朝裔小商人在阻拦窃贼离开时不幸失去性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政府重新审视法律和其造成的影响,重新收紧公民逮捕权的范围?或者真的提高警方预算增加警力

太天真了。当然是表示应该加强“个人权力”,枪支可以用来个人防卫 —— 毕竟美帝才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国家。

匿名了两年的政界性侵犯

两年之后,这个人的名字终于在议会休会前的周五下午5点解禁,可以合法讨论了—— 行动党前主席Tim Jago。 当然,Seymour 突然就表示这和政治无关,大家要关注受害人权益了 —— 而受害人为了公布这个人的名字,不惜牺牲了自己的隐名权。

当然,他最不想回答的问题之一大概就是得到消息之后为什么迟迟不做出决定。公平起见,不好猜测他的动机,但可以从过往的历史记录行为中获得一丝迹象

“Public resignation was a last resort and it didn’t benefit us at all – it created a media s***storm that at the end of the day made me drop out of uni for a trimester and destroys opportunities we all had in political circles.. It’s almost as if David doesn’t want justice, he wants silence.”

个人并没有什么额外发言,但我想发一下下面这个视频。儿童性侵犯和Seymour 坐在一起谈”this victim thing”,这些人想要成为“victim”: “these are people that want to be victims – they’re searching for that victim hood status, so they’re putting that spotlight on themselves. And well I just refuse to buy into that”

如果这都不能让人哪怕自我怀疑下culture war 究竟是干嘛的,那我觉得确实是没救了。


25 November 2024

新西兰某政治人物的性侵案件已经持续快两年了,直到上星期终于被定罪判刑。当然由于他可以不断地上诉,上诉期间依然可以隐名,保持自己的名字不被公开。

Name suppression 的一大理由其实是保护受害人,而不是犯人的隐私。尤其是当受害人是一家人或者亲戚、同事时,公布犯人身份就可以很容易猜出受害人。不过在这个案例中,所有受害人都要求法庭公开犯人姓名,不断地上诉及拖延反而使得受害人心力憔悴。

这件事的荒唐之处在于现在几乎人人都知道他的名字,却依然要装作不知道。这已经近乎于streisand effect 。在公众意识中,新西兰的政党主席远不如议会中的党魁有名,也只负责党务而已。这样悬着也许反而会让大家更期待名字被公布的那天,造成更大的影响。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的犯罪行为是在他成为党主席前,理论上和这个党并没有多大的关系。这样拖着,也许会被挖出更多的事,比如说该党党魁事当时如何拖延处理对此人的投诉,此人甚至主持了对党内青年组织内的性侵指控调查,也就是说性侵犯调查性侵犯?

在宣判前一天,国家党的司法部长宣布将会重新检讨现有的隐名法律,在性侵案件中将是否保持隐名的决定权交给受害人。这个说法符合逻辑。毕竟隐名本来就是为了保护受害者,而如果受害者不介意的话,罪犯更没有理由用不断的上诉拖延时间。但时机却过于巧合,似乎是准备在终将到来的reveal 做好铺垫?

“国家党政府对帮派过狠了”

最近的社交媒体上,这句据说是帮派份子说的话应该算是广泛流传了。国家党的官方账号也转发过这条”too hard on gangs”新闻,作为政府决策正确的证据。

不过这有一个小问题 —— 这句话就不是帮派的人说的,而是记者。

新闻背景是Tauranga 的帮派葬礼上很多人穿带有帮派标志的服装参加,因此被捕。其中有一个人接受了stuff 采访,在网站上有一段两分钟的视频,这个说法就来自于此。

前半部分很正常,大概就是讲述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被捕。1分19秒处受访者掏出了一份警方警告之类的文件,警告他不可以跟其他帮派成员有任何接触,这同时也意味着不能返回去参加葬礼。

记者(Q)和受访者(A)接下来的对话如下(不保证逐字准确,不可能完全征服gangsta 口音):

Q:You think that’s pretty bad, that’s not fair?
A:Absolutely, that’s not fair
Q:You are just trying to farewell a mate, a friend
A:Yeah yeah yeah … family, we are trying to farewell family.
Q:Government’s coming down pretty hard on gangs, isn’t it?
A:At the moment I reckon they coming down … you know, stupidly, eh because it’s just a minor thing… they wanna catch people doing other things, not just wearing clothes.

然后视频结束。

虽然新闻标题必然要总结归纳新闻内容,但这实在不是一个准确归纳。之前的not fair 非常明确指的是不能回去参加葬礼这件事。 受访者从未说过too hard 这句话。在记者问是不是”coming down pretty hard” 的时候,也没有明确表示赞同,除非”stupidly” 和 “too hard” 是同一个意思。

这大概算不上是什么严重的误差,也可能没有多少人会对这种事在意,毕竟没有人喜欢他们。这些我都同意,不过只想说,shared sense of reality 大概就是这样一点一点消逝的。

帮派标志禁令

2023年选举前,新西兰“第一大报”有一天的头版上血红大字写着lawlessness,似乎当地已经进入无政府状态,像我这种弱鸡不逃就要被掉的感觉。但如果去翻看当地的报纸,头版报道却是这样的(报道没有电子或者网页版):

“It was a big send-off with around 300 vehicles … accompanying … his final journey yesterday.”

“It was a loud procession but generally uneventful aside from one nose-to-tail accident and the expected mourners hanging from vehicle windows and riding on bonnets.”

“The event was well managed by police and well executed by mourners …”

作为在当地生活过多年,经历过类似葬礼的人来说,我知道哪篇报道更反应现实情况(答案:不是先驱报)。但是对没有当地经验的人来说,就不好判断了。而如果问“自由战士”们是否相信”legacy media”,答案通常是坚决的不,但最乐意上当的通常也还是他们。不过这是题外话了。

煽动恐惧是政客的基本功,而这直接导致大家生活在不一样的现实里,对潜在“危险”的观感十分不同。作为我来说,街上看到一个背后画着红色圆圈的人,不会吓得马上逃跑。他们当然不是社会中的模范公民,但如果不去主动招惹的话,绝大部分时间大家都是各走各路。而有些人,不管因为偏见还是其他原因,看到纹身都会感到巨大危险。

个人觉得帮派标志禁令的最大问题就是如此。这禁令并不解决任何问题,只是在观感上让一些人觉得更“安心”了而已,虽然连不安全感的来源可能都不是真的。也就是说,这行为只能鼓励政客未来继续煽动更多恐惧。

就法律本身来说,并没有把帮派列为非法组织,但对其标志的禁令却相当严厉,读起来感觉和其他国家对纳粹标志的禁令类似,除了教育、艺术等少数情况,在公共场合中全面禁止公开展示标志

司法部给总检察长的报告中表示这禁令很可能违反权利法案中的自由表达权。合理目的下权利可以受到限制,但限制的必要性不能超过目的本身。而在这个法律中,目标是保护公众免受恐惧,但哪怕公共场合中没有其他人在场,自由表达权依然会受到限制。

根据今天报道,半夜12点法律生效3分钟后,就有人因为车上的标志被捕。虽然没提到具体情况,但很难不让人联想到上面的问题。

这并非没有解决方案。如果参考澳洲禁止纳粹标志的法律,虽然内容类似,但犯罪行为除了公开展示外,还需要满足一个重要条件:理性人(reasonable person)眼中该行为涉嫌传播仇恨、侮辱、羞辱或恐吓。而新西兰版的法律中,公开展示标识这个行为本身就违法。

而新西兰的帮派是否比澳大利亚的纳粹更吓人,所以需要更加严厉地禁止呢。新西兰政坛当今的真理化身,政治明星表示不会禁止纳粹标志,他表示其中的不同是,“人们看到帮派标志时确实会害怕”。而对纳粹,“如果……这一小部分蠢人想这样自我标识,就让他们做吧。”

如果他的回答是“这个问题在新西兰还没有严重到需要立法的程度”,“需要的时候可以考虑”,“议会时间需要花在更紧迫的事项上面,或者“我需要咨询犹太社区的意见”,我觉得都算合理和正常的标准政客发言格式。但是一个都不提到的话,就有点让人担忧了。

徐加金

这段“宣言”复制在这里:

当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所有人其实都是一个整体,一个人的不幸就是所有人的不幸,别人的不幸就有可能是你的不幸,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就是为你而鸣。对于厂里恶意拖欠我工资,不给我买保险,不给我加班费,罚我的款,不给我赔偿金。厂里的工人每天生死轮回两班倒或三班倒,一天工作16个小时,一个月没有一天休息,我因生病请了几天假,部门经理竟然说别人发高烧的流鼻血的都能干活,你凭什么不能,不能干就滚蛋。

我看到了工厂对工人无情的压榨与剥削。工厂没有任何权利去罚人的款,我用了很多办法却依然没办法解决,我会为劳动者发声,这个世界需要被改变,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我宁可死也不愿再被压榨与剥削,我希望以我的死推动劳动法的进步。还有学校恶意扣我毕业证,不让我毕业,大部分人考试基本全是作弊,学校以我考试没过证书为由不给我毕业证,你们太欺负我了,所有人都在欺负我,别以为我是老实人,有些账总是要清算的,我要用生命去战斗,我将彻底洗刷我的耻辱,我要揭开暴露这个事情。

我要争一口气,不是想证明我了不起,而是要告诉人家我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要再拿回来。胜利万岁,人民万岁,工人万岁,无产阶级万岁,让历史来审判我吧,历史会证明我是对的。我爱这个世界,我爱我的家人,再见。

虽说献忠事件似乎越来越常见,但这一次比较特别。你可以说不同意他的价值观或者世界观,语言混乱,但是从他的世界观角度来看,这个宣言的逻辑是自洽的。虽然有着天朝人常见的宏大叙事和大口号,但对自己经历的描述连贯流畅,也就是说如果这段话是真的,那么行为更像是自我考虑过的,而不是头脑一热之后的后果。 一个可能不太恰当的比喻是,这有点让我想起新西兰“最符合我政治观点的国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位。当然宣言里也是各种口号,但看完也会给人同样的感觉。

局域网内有多少这种新无产阶级革命毛左自然不用多说,什么雇主罚款,没有加班费之类的更是常见到根本不是新闻的经历。可以想象同阶层的人读了这篇,产生共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而对生活在这个世界里的人来说,“冤有头债有主”要求可能过高了一点,毕竟“唉资本”这种价值观本来就是刻意喂给他们的。

养蛊自噬的事情,宇宙真理党已经很熟悉了,今后只怕还会更多。

薛乃印专访

昨天的新西兰中文先驱报上刊登了一篇对在狱中的薛乃印的专访。如果你还关心此事的话,这篇专访是一个了解不同说法的好机会。专访的前半部分在这里,后半部分在这里(网站做得很差),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

当然,我不能全文转载在这里,要尊重版权,不过在访谈中有这么一段我觉得值得分享一下:

记者:你对刘安安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我对她是又爱又恨,我爱她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记者:你为什么恨她,因为她在感情上背叛你?
: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她对员警撒谎。当时是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所有的悲剧都是从那一件小事引起的。
记者:那是一件什么事?
:我们有次吵架,我失手把手机扔了她,她鼻子出血,就跑到邻居家去报警。这么一点小事,中国人天天都发生的,结果员警就把我关了两个星期。她还跟员警说我老打她,其实就那一回,我也不是故意的。新西兰就是对女人保护的太过分。本来我们两口子吵架,没什么大事。
记者:你认为这是悲剧的根源?
:是,后来的一切都是那一件事引起的。
记者:你认为她爱你吗?
:我们有一段时间过得很好。但是在后来发生了那些事以后,我就不能这样说了。

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薛乃印对待刘安安的确是有问题的,让我对薛的同情又减少了一分。

虽然他说真正伤害她的情况其实就那一次,但他对家庭暴力的看法:“这么一点小事,中国人天天都发生的”,让我感到十分心寒。家庭暴力在新西兰是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因此我也有些研究,按常理来说,那些没有家暴倾向的人,一次暴力都不会使用,而那些真正会使用暴力的,就绝对不止一次。有些女性期望对方的暴力行为只是偶尔为之,但几乎每一位这样想的女性最后都体验到了更深刻的教训。

对薛乃印的量刑将会在9月进行。他在专访中已经表示铁定会上诉。

内皮尔枪战

我还没死,只是最近比较忙,而且受一些事情影响,无法集中注意力,所以就疏忽了这里。很不好意思:)

在新西兰,最近的大新闻就是发生在Napier的围攻了,警方因毒品问题在搜查一住址时被在内的居民,Jan Molenaar开枪杀害一名警官,重伤三人,两名警官,包括一名平民。

具体过程我就不说了,如果你来自本地,也应该清楚,如果你来自其他国家,Wikipedia有相关条目。首先我得说这是一次不幸的事件,不仅有警员牺牲,而且整起事件拖了那么长,不禁让很多人想起另一起类似事件,二十年前的Aramoana Massacre

就警方的处理方式,我觉得没有好异议的,我不明白那么多人为什么自己没在现场,却做得象个专家一样,指挥起来头头是道。很明显的是,警方从一开始想要的就是活人,因为枪手只是突然精神崩溃,而不是刻意要杀人。在这种情况下,拖,很明显是最好的办法。我怎么知道这些?我学过一些心理知识:)如果是刻意杀人,那么枪手肯定会像Aramoana那一次一样,枪杀警察之后开始挨家挨户报复。

我虽然对警方的操作手法没有异议,但之前他们做了什么,我是持怀疑态度的。Jan Molenaar听上去有点像兰博式的人物,曾经是预备役军人,家里大量枪支弹药,一看就知道是普通警察打不赢的人物。据说警方在之前做了过分的事情,不知道是否属实,但理论上来讲,说得通。

这件事真正让人思考的是枪支管理。众所周知的是,新西兰警察平日执勤是不带枪的,听不少研究说,如果警察带枪,那么犯罪份子就更有可能动用枪支,而真正遭殃的则是一般平民。我同意这一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美国的警方纪实片,警方在高速路上拦超速都可能遭突然枪击,这种事情在新西兰绝对是闻所未闻。

我觉得这更多的是一个观念问题,在这一点上面我和绝大部分华人相左,所以如果你不同意,我不介意:)至少我认为,警察的责任是保护民众而不是“惩罚坏人”,暴力是手段,不是目的,暴力是必须的,但最终目的是保护平民。如果不带枪能够增加平民的安全性,那为什么就必须要带?这也许会把警员置于危险之中,但说句没人性的话,警方存在的作用就是保护平民,不是吗?另一个英美国家警察给我印象最深的特点就是,如果警员在枪战中处于劣势,而且有平民在危险处境中,他们甚至会用自己的肉体来掩护,把平民压在自己身下。

这种枪击事件,更多的责任我觉得还是在于警方的疏忽。虽然平日执勤是不带枪的,但在参加任务前都会评判任务的危险性再决定是否带枪。和前一个牺牲在任上的警员一样,我觉得责任主要在警方,对任务的危险性没有做出正确判断。警方内部非常“随便”的文化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至于枪支管理问题,这是老话题了,我也不多说。枪支管制和犯罪没太大联系,就算你管制,想犯罪的人也照样能够搞到枪。Stuff网站今天有个类似的调查,看得出来,大部分民众还是清醒的:

枪支管制网络调查
枪支管制网络调查

宝马车主打人

这个标题有点老套了,不过我保证,这回不一样。

昨天有一则新闻。昨天早晨在奥克兰UNITEC技术学校之外有两车相撞,其实是轻微的擦撞,结果开面包车的一位78岁老年人被开宝马车的27岁学生给提出来打了一顿,当天下午在医院抢救无效,就这样不明不白丢了性命。(新西兰先驱报

当我看到新闻时,心里着实咯噔了一下:宝马车主,擦撞,打人,还是学生……这事该不会和华人子弟有什么关系吧。我整天都在祈祷“千万别是华人……”,否则别说英文媒体了,只在华人社区里都要开始大吵一翻。不过还好,晚些时候警方公布了肇事者名字,还好,不是

不过我也意识到一个问题,为什么我看完新闻,第一个反应就是华人?搜一搜还真不少,用“宝马车主 打人”作为关键词能搜出27万结果,难怪我的第一个联想就是“华人干的”。我邪恶的假设,不知道先驱报的记者是否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故意把两辆车的型号写在了新闻中,因为似乎没那个必要。宝马车在这里又不是什么稀奇货,有很多中低端的老车(看样子肇事的那辆就是),一般人也开得起。

前段时间一个课正好谈到这个话题:“偏见”。我们所受的专业训练是,每个人心里都有各种各样的偏见,基于文化的,能力的,甚至性别的……但就和反歧视法一样,你自己心里爱怎么想那是你的自由,但只要别把这些偏表现在语言或和行为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就没有问题。要达到这一点,就需要有自我意识,意识到自己心里的哪些想法是基于偏见而不是基于事实的。

至于如何才能达到这个目标,没有正确答案,我们的做法是写下来,反思,再把自己的心理活动加以详细分析。不过问题是,今天的年轻人,包括我自己在内,有谁愿意没事就安心做下来写文章?除了作业和我的大量论文是逼不得以而外,没事就写篇文章反思自己,有点吃饱了的感觉(不好意思,我之前也这样认为),更何况,我认识的一些同龄人连反思这个词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但就我看来,正确的认识到自己的偏见是相当重要的能力之一 —— 这是保证自己不得偏执型精神障碍(或者我该说自我感觉良好型精神障碍)的第一步,因为如果你就活在你的小世界中,你当然会对这个世界的剩余部分看不惯了。当然,我也在努力达到这个目标,所以列出一些我对如何降低偏见的做法,和大家共勉:

  • 用事实说话,而不是想法

这一点看上去容易,其实非常困难。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事实变得越来越随手可得了,但“事实”和“真相”两个词的含义虽然接近,但是有差别的。我们通常所期望的都是后者,但大部分时间中,透露出的事实并不能让你直接看到真相。上面的宝马车主打人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宝马车主,擦撞,打人都是事实,但却是和肇事者的种族不相关的事实,是属于需要忽略的部分。

当然,如果这个世界上任何事件的真相都能够广泛撒播,我们的blog就不会有那么多可以谈论的事情了。这个目标虽然可以努力实现,但几乎是永远不可能达到。但我们至少可以退而求其次,先把事实搞清楚。我用的方法包括:评价媒体的可信度,查证第二/三手消息来源,用自己的亲身经验,专业知识和常识判断。我一直认为,在我们当中,最缺乏的是常识二字,看见过很多人歇斯底里的保卫自己的爱国情怀,但那些事情很明显是不合常识的。就像我不可能和一个觉得月亮是方的人有任何共同语言。

当然,有些知识虽然也只有一个正确答案,但因为专业性,不是人人都知道。这时候就需要参考专业人士的意见(不得不承认,砖家和律师一样,你不喜欢他们,但有时候又不可或缺),然后你就知道,地球一小时阴谋论中的“集体关点灯会导致电网崩溃”纯粹是无稽之谈。

  • 全面参考不同观点,但依然要自己得出结论

既然没有全面的事实但提供真相,那么我们就不得不面对不同的观点。这是我对爱国青年意见最大的一条。你简单对比一下所谓“左翼”或者“右翼”论坛的质量就知道了,屁股朝左的论坛的转贴数量明显比右边高,让我感觉右翼论坛更有阅读价值(观点问题先暂且不论)。这还好,最让我一位朋友郁闷的事情是,他每次辛苦打字打一篇文章出来,对方的回应却每一次都是转贴。

这不仅仅是版权问题。这一是互相尊重的问题,如果一个人每一次都拿转贴给别人看,那要他何用?我自己去看不就行了。更重要的是,这告诉了我这一群人没有自己的思维和观点,也就是说,他们有被操纵的危险性。如果被“明君”操纵,那未尝不是好事,但现实中却通常不是如此。

至于要怎么达到这一点:不要偷懒,多动脑筋。

  • 反思

当然,常常自我反省。

这次我其实破了个例:不谈专业问题。这篇其实就从我的英文论文翻译,缩写,改变相关例子脱胎而来的。以后可能还要继续破例了,因为我找不到时间阅读我的GReader。

校园犯罪

前两天的新闻才刚刚说新西兰的校园暴力和犯罪问题泛滥,说警方每周平均要在学校和大学中拘留32个人昨天就发生了Avondale College一老师上课时被学生一刀捅伤的新闻

其实不仅仅是校园犯罪,忘了在哪里看到的,按人口比例来算的话,新西兰的监狱人口仅次于美国。当然美国人有钱,可以使劲修监狱,不过对于这个小国家,你就可以理解法官为什么有些时候选择不把犯人送进监狱,因为监狱里也装不下了。

至于校园犯罪,我的高中三年也是在这里读的,从未在我身上发生过,从未在我知道的人身上发生过。这和本地的帮派是一样的(带有种族歧视性质的帮派除外),只要你和那群人没有“交情”,他们也不太可能来找你。因此对于大部分华人子弟来说,学校还是非常安全的,除非你主动去招惹那些人。

不过我倒知道一起学校内的案例,一名来自大陆的留学生把一名台湾学生刺伤,那位大陆学生当即就被逮捕并且被永久赶出了学校,至于后文,我就不太清楚了。看到这里我想你也能猜到是因为什么原因。这是校园暴力的一种,因为这些话题告诉老师之类的人群,他们也不会理解,因此学生选择“自己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官方渠道。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原因,都是老生常谈,我也就不多说了。

我想说的是,本地媒体和政府忽略了一点,everything happens for a reason,任何事的背后都有原因,难道那些晚上喝醉了酒在路边涂鸦或者去砸车的年轻人真的是吃饱了喝多了没事干?酗酒和领救济的家庭文化只是表面诱因,但背后的真实原因却是多种多样。例如这一次,动刀子的据说是一名韩国学生,而根据报道说,暴力诱因是前一天那位老师说了一些带“种族歧视”的话。我不知道这是否属实,但我个人认识一个曾经上过这位老师课的学生。据说虽然他可能并不是有意冒犯谁,但他的语言习惯的确有些时候很冒犯人。

如果真是如此,谁在情绪激动的时候能够完全保持冷静,让自己不做过激的事呢?

我并不支持用肢体暴力来对于语言暴力,或者是种族歧视。我想说的是,这次事件展现出的无非就是校园暴力种种诱因中的一种。如果你没有其他渠道可以投诉,或者发泄自己对社会或者个人的不满,最后的结果当然只能诉诸暴力。这不仅仅是针对不谙英语的移民和留学生来说,本地人也有同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