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闲话 +

最近比较忙,也没啥时间看太多东西。接着昨天的话说,这个比较像是知识普及,有很多链接。

昨天下午(我的时间),在印度达兰萨拉流浪的第十四世DL(牦牛王/老和尚/老喇嘛,看你怎么称呼)的Twitter正式开设了。虽然是他办公室的人在负责更新,但这个消息依然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出现在了我可以看到的每一个角落,个人blog, twitter, RSS share, Digg … 今天同一时间我再回去看牦牛王的页面,已经有了至少15k的follower。

上一次我看到Twitter的用户数大概是三百万左右,也就是说,单单只是牦牛王的页面,一天就赢取大约0.5%的Twitter用户的关注。这听上去不是一个大数字,但web 2.0式的服务又不止Twitter一家,加上类似从Digg, RSS Reader,个人blog推荐……等等来源,这个数字是相当可观的。(10/02/09更新:今天证实了,这么热门一个页面居然还是假的-.-)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IT界越来越关注政治的原因之一,政治不仅仅能对网络产生那种“天朝式”的坏影响,在另一方面,它也推动了网络服务的发展。无论是西方哪个国家,每到选举之时,facebook,Twitter等应用基本上都成了候选人的必备。我记得美国选举时,两方都开设了Google Reader分享的内容,让人们第一时间看到和该阵营有关的相关报道——不过那些更新都是候选人的助手做的,而McCain最后据说就是因为“不会上网” 丢掉了选举,可怜了一个70岁的老头还在吃力的学电脑:)而前段时间的新西兰选举。两方都在facebook上开了页面,但Helen 大姐的一个失策是限制好友才能访问页面——这直接告诉了我,她不理解网络——open and transparency,公开和透明。

人们通常认为接触网络的主要群体是青少年,这是事实,但至少我认为,这很快就会改变。根据CNNIC流氓组织的调查,网络在青少年年龄段的普及已经是相当之高了,显而易见的是,互联网的下个发展方向将会是中/老年人,而且今天的青少年到那个时候也会长大。也就是说,这群人的政治影响也会转到网上。

因此网络对任何一个政治组织都应该是机会,而不会威胁,就连基地组织都知道通过网络传播消息,天朝自称最先进的党是不应该有理由落后的。

有种说法是,如果GCD坏,那“西方的”的“democracy制度”其实就仅仅是一种更高明的欺骗而已——那些选举,“亲民”什么的都是骗人的,无论你选谁,国家最后都是由“邪恶”的“资本家控制的。换句话,意思就是说你应该为生活在天朝感到幸福。

就算这种说法是对的,但问题是你打不过人家就算了——骗的本事也没人家厉害,那留你何用?人家至少被骗得很幸福,通常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而我们就算到了国外,想在自己的blog的上打几个中文字都觉得很压抑——看看我前面为了避免累积过多关键词,我用了多少“代号”?自己不进步那是自己的事情,问题是要让中文退化成符号语言,成天KMT,GCD,D,这样要搞成精神分裂的。

就算是天朝一般的宣传行为,其网络化的程度也是非常落后的。虽然看上去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网站,撇开那些几辈子没更新的不说,很多网站其实真的只是摆设。平时没有什么人去看,因为上面实在没有有营养的内容;而一旦我们又需要这些网站时(例如汶川地震),那几个可怜的小服务器根本就无法满足需要。

那他们对网络的反应呢?最近的低俗之风就不说了,这里有一个:调查发现部分领导干部表现出不同程度网络焦虑情绪

你说他们在焦虑什么?

  • 56.3%的被调查者承认如果在网上听到或看到针对自己的批评和指责,心理会很不舒服,而且这种情绪会持续很长时间,有的领导干部甚至会气得“整夜都难以入睡”
  • 但在遇到突发性事件特别是重大公共危机事件时,由于事发突然,事态发展迅速,社会危害和社会影响大,用常规的手段和办法难以化解,需要领导者快速反应,紧急应对.这时候,领导者往往处于风口浪尖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这种网络恐惧的背后,展现的其实是一种心虚的心态——不仅仅是对网络的心虚,是对自己整体的心虚。你如果完全敞开,让温影帝开个Twitter,因为网络的特性,你永远不知道影帝下一个被问的问题是什么,也许是八宝饭的赞美,但也许会是“敌对份子”的污蔑,而且最可怕的是,无论是谁在那里说话,他的话都会瞬间显示在网上,全世界的网民都看得到。

在电视新闻中,CCAV可以等各级领导摆好光辉的姿势之后再开拍,而且就算这样,CCAV也常常出在直播中出问题,因为直播是有突发状况的,而突发状况就意味着未知数。这个未知数对光明正大的人来说可能只是别人的另一个善意的质疑;而对于一个本身就心虚,不知道在背后干了什么坏事的人,这可能就意味着另一个让自己暴露的危险。奥巴马演讲的那次剪切就是一个如此的笑话,人家明明说的不是你,你偏偏要自作多情,把自己归类到那群坏人中。

其实如果去掉“即时”这个因素,中国的网络媒体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比以前开放了,虽然还是要等待“上面批准”,确定这个东西对自己有利,但至少在此之后他会放开让你讨论。不过至于“公开和透明”……

这两天忙,有空再接着说:)

一点闲话

有人说我blog太严肃了,顺便说说

人是政治动物,但中国人又是那种动物世界里都找不到的政治动物(林语堂语),那我为什么关心政治?其实是有很多原因,我可以告诉你的是,前半辈子我对政治话题丝毫不关心,而让我产生兴趣的直接因素是:IT/互联网。

至少我觉得这是一个规律,在中国,关心政治的人不一定关心IT业界的消息(但也不一定,因为有GFW的存在),但关心IT/互联网的人绝大部分都要涉足政治话题。你去IT业界主要的网站(不是门户那种),上面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和政治相关话题。我相信我这里的订户当中,有不少都应该是业界里的人。

至于这为什么我就无法解释了。其实中国人被折腾了60年,谁不关心一点政治话题呢?IT民工这群人的关心显得特别明显,可能是因为政治力量对互联网的干涉导致你不得不关心,或者只是业界内的人更习惯于在网上发表看法。

当然,无论是什么原因,我想你都能推出来为什么一些人那么怕互联网。

Copyright Act section 92A – 更新

更新版

本月底这部分法律就要生效了,我也可以注意到,越来越多来自新西兰的IP是通过“版权 下载”这样的关键词来到这里的。我可以确定,有些人已经开始着急了:)

原法案很大一个问题在于语义不清,要求ISP掐断侵犯版权者的网络,对具体操作方式却没有规定。今天我看到一份来自Telecommunicatons Carriers’ Forum(电信服务商论坛?)所草稿的一份code of practice。该论坛包括新西兰主要电信服务商,Telecom New Zealand, Vodafone, TelstraClear, Woosh … 那份code of practice如果正式通过,至少会对这些加入论坛的运营商有效。

这份草稿可以在这里下载[PDF],如果你懒得看英文,下面是我整理的摘要:

  • 四振出局,三次之后你会收到最后警告。
  • 不管一个月内你被版权持有者投诉无数次,一个月只算你一次记录(有例外,如果你的下载行为过于生猛,ISP可以自行决定先掐你网络)。
  • 你收到的任何一份侵权通知会在18个月之后过期,也就是说不算在那三次内了。
  • 当你收到你被“记录”一次的通知之后,你向ISP提出抗告,ISP就会无条件的取消你的黑记录,也不会把你的详细资料转给版权持有者(如果你前面有三次记录了,你不再有这个权利)。
  • 四振出局

总的来说我还是比较满意的。这个规则让我想起了另一部网络版权法——千禧年版权法案(DMCA),ISP尽量处于中立地位,维护网络中立性,而把判断用户是否侵权的这个责任交给了两方。这是很合理的,版权持有者不是法庭,判断一个用户有没有侵权,最终还是必须要去法院的。

就如我前面所提到的情况,如果你向ISP提出抗告,你的记录会被消除(也就是DMCA中的counter notice)。版权持有者唯一能修理你的方法就是把你送上法庭,而且在这种情况下,ISP必须提供你的资料。当然,就如我以前所说,版权恐怖份子爱财如命,要在法庭上证明单个用户侵犯版权,通常是一件投资大于回报的事情,除非你下了太多东西能够让恐怖份子认为收益会更大,否则我不认为他们会找上你。

因此我想版权恐怖份子对这一点应该是非常不满意。

公众在3月之前有权提交修改意见书,如果你是那种十分仇视民主制度,崇尚我D的年轻人,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去提意见了:)只有触及到自身利益的东西而自身又是弱势群体,要多民主就有多民主。

92A在本月底生效,我会持续更新最新消息。

就现在的情况来看,我给诸位华人子弟的建议是:来自中国的内容看上去是可以放心下的,英文的,特别是Pirate Bay, Mininova里面的种子就要当心了,特别是那些最新的内容,里面应该有版权恐怖份子在做种的。还是要等法律生效之后观望两个月才能看到具体实行情况。

至于这种法律有没有效,怎么说呢,有是有,但那是对普通用户来说的,稍微有点技术的用户都知道可以怎么避免,我现在依然可以看到可以绕开版权恐怖份子检测的方法,当然,公开blog不谈盗版,我就不说了。

Google:外面的世界很危险

危险的世界
危险的世界

今天凌晨在写论文查资料,突然就变成如此了。这个世界的恶意软件真多啊。

点击上图有珍藏版大图,事故详情见此。官方的解释是,Google更新恶意网站名单时,不小心把’ / ‘这个符号也包括在判断范围内,也就是说,每个网站都是合资格的“危险网站”。

思想警察

一个眼神都可能出卖你(Lisa the Vegetarian, The Simpsons, fair use)
一个眼神都可能出卖你(Lisa the Vegetarian, The Simpsons, fair use)

不是我牵强附会,只要你仔细思考一下,你会发现天朝的很多东西都可以和奥威尔笔下的大洋国对应起来。CCTV –  电幕, 中宣部 – 真理部, 还有那句 “谁控制了现在,就控制了过去”……

思想警察也是一例。台面上的“打击低俗”这个理由本身就有问题,一个正常的社会一定会有高雅和低俗之分,再说我的思想是我自己的,我自愿低俗,没人有权利告诉我必须得想什么。再说低俗的东西如果都被打击掉了,那要拿什么东西来衬托领导的高雅呢?或者还是只许州官放火,玩真人,老百姓却连看一下图片都不行?

当然,“反低俗”的真正理由就不用多说了,见图。

我有时候怀疑老大哥的部门其实都是玩无间道的。从真理部提供的“敏感词”名单就可以看出,他们比一般淫民的想象力要高至少几个档次,流出的那些名单,在我看来,似乎是故意提供淫民的,提醒他们“搜这些词也能找到你想要的”。

而反低俗很明显是今年年初的第一个折腾,给胡总的“不折腾”公开的打一个大巴掌。稍微有点常识的人知道,近些年的网络严打,要禁的东西是从来没有一次能够禁掉过的。牛博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像那样的网站关了又开,开了又关,折腾了半天却返回了原点,这不是大折腾是什么?

但实话说,要永久关闭牛博这种网站,老大哥是办得到的,但这样做会危及自己,因此是不敢的。那怎么办?也不能什么都不做,因为那是要把自己气病的,还是折腾一下吧。

我也有点怀疑那个低俗网站中心也在玩无间道。每一次公开的低俗网站名单,似乎都在告诉我要“等严打结束之后……嘿嘿”。

我其实并不关心牛博这个网站。你虽然可以说我“不喜欢”D,但还没有右到那种程度。我虽然订阅了一些牛博的作者,但我对他们的关注是在牛博之前就有了的。我虽然不是常常看牛博,但这并不意味着党就有权代我将其关掉——看什么网站是我自己的选择,但DANG不能像那种“历史选择了DANG,因此你们就得一直选择DANG”那种混帐逻辑来剥夺我选择的权利。

不过还是感谢DANG和窝藏在那边的无间道——牛博四次开关,据说每次都能导致流量井喷式的上升。DANG这次也教育了我要懂得珍惜眼前的东西,不要失去了再来后悔——从此以后,俺要天天上牛博。

写在牛博重开之际。

真理部越来越幽默了

那我也继续幽默……

看到了在流传的最新敏感词名单。如果这种名单真的实行了,我想其效果绝对不亚于文字狱。如果你是那种“为孩子着想”的人,先别对我抗议,想象一下,如果我们的生活中没了以下词语:

  • 禁区-军事禁区怎么办?不准进入的区域?
  • 你爸-真理部的确高雅,以后我们要说“令尊”,“你爸”实在是太低俗了。
  • 大腿-人小腿上面那部分该怎么办?粗腿?火腿?
  • “雪白”、“肌肤” – 看起来赞扬女同胞有“雪白的肌肤”是不行了,我想以后我们应该说她们有“惨白的表皮层”。
  • 坚挺-谁把这词禁了不被股民骂死才怪。
  • 脱衣服-…………

如果这真是真理部的关键词名单,我想它离倒台已经不远了。倒不是因为前面那些原因,你说,哪个组织有天大的胆子,干下图中这种事情?(图片来自于关键词名单):

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
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

如果还有人说这次严打和政治无关,那我真要怀疑这些人是否是戴着有色眼镜看问题了

无语

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第三批曝光网站名单

“奥一网”(所在地:广东)“娱乐”频道的“写真”栏目、“奥一论坛”的“两性话题”、“长江一号”版块存在大量低俗内容。

“凯迪网”(所在地:海南)的“原创小说”栏目中存在大量色情和低俗内容。

关于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第三批曝光网站整治情况的通报

“奥一网”(所在地:广东)对“娱乐”频道的“写真”栏目进行了清理,关闭了“奥一论坛”的“两性话题”、“长江一号”版块,但“博客”、“奥一论坛”的“摄影之家”、“报料”、“健康”栏目的“性图片展”版块仍存在部分低俗内容;

“凯迪网”(所在地:海南)关闭了“原创小说”栏目,但“图画人生”、“咱们女人”版块仍存在部分低俗内容;

我一直很好奇凯迪网是怎么存活下来的。我不是那个网站的常客,但很明显,这站是有背景的。具体有什么背景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这个:)

网络有关 – 两则

先说轻松的吧。南岛皇后镇(Queenstown)警局的一群警察在facebook上开了自己的页面。应该有一段时间了,主要目的还是“增进警民联系”,然后就是常常把监视器里的录像什么的放到网上,希望有人能帮助破案。

最近还真有人在facebook上认出了一位撬保险柜的仁兄,使得他在犯案第二天就被抓住。当地警方说,这可能是新西兰有史以来的第一次“facebook逮捕”。

这又一次展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互联网并不像一些人所说的那么可怕,除非那些人就是需要被拍照放在网上的那一群。

另一则是关于Ferrit,新西兰电信拥有的购物的网站,已经关闭了。在大概三年前,新西兰电信满怀信心的发布了Ferrit,称它会改变人们的购物方式。但实际上,我从来没有登录过那个网站——第一次听说这个网站是在电视上,但也只在电视上看到过它的广告。这就不说了,但几年了做广告的演员一直是那一个人,神态举止都相当怪异,每看到一次广告都让我想给那个人一拳,虽然我也说不出来一个具体的为什么。

前几天趁还没被关掉前,赶去看了看。主意倒是有点新意,网站并不是自己开仓库自己卖货,而是把已有的实体店联合起来,代表他们提供网上贩卖的服务。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操作起来,听有经验的人说,并不是那么美好。在真正商家和Ferrit之间的联系常常花掉一周甚至更长的时间,而更莫名其妙的是,商家在网站上给出的价钱一点也不比实体店中便宜,甚至还贵。

价格还是重要因素。新西兰并不是一个大国家,就算你居住在十分偏僻的乡村,只要通公路,最多200-300公里就能找到卖东西的地方。因此在这种环境下做B2C,就一定要有一个实体店没有的东西来吸引顾客,而最明显的卖点,就是价格了。

Ferrit无法成功的罪魁祸首,虽然我没看到详细资料,但我怀疑和实体商家有关。这一群商人不愿意以太低价出卖自己的商品,而网站又要赚钱,最后当然是谁也卖不出去任何东西。

市场小,的确是做什么都没有办法。更别说新西兰还有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虽然互联网普及率高(暂且不谈很多人还在拨号上网),但普通民众对互联网的应用处在非常落后的水平,能检查一下EMAIL就知足了,而且还有些自以为是——我甚至听到有人说,“那些超出每月流量限制的宽带用户肯定都下载了盗版!”。

再关于 … 网络审查

这篇blog主要是实验一些东西,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接着看下去,否则可以忽视……

我们都知道网络审查主要有两种,一种是GFW(对外),一种是网站的自我审查(对付内部不良信息)。像Google.cn那样的审查就是对内。

Google.cn,或者是所有搜索引擎的审查一般有两种——针对关键词,和针对结果里的网页。针对关键词的封锁很容易辨认,当你看到这种情况发生时,就是搜索引擎上的关键词封锁起了作用——至于我搜的是什么词,我就不说了,自己看:)但这种审查很容易被绕过,因为只是关键词被封锁,搜索结果其实还在Google的索引里,因此稍微改一下关键词就可以跳过 – 至于怎么跳过,为了保护我朝的青少年,好像不方便在这里说,俺们要反低俗。

另一种就是针对内容的审查了。通常这是相当“反动”的网站才有的待遇,网站中部分或全部页面被Google移除,也就是说,无论你再怎么改你的关键词,也不可能看到来自这些网站的结果。但因为这通常是人工处理的结果,费时费力,一般只针对大网站,否则像我这种全身上下爬满了敏感词的blog,你是不太可能从Google里看到我的。

说起这个原因是最近关于“08宪章(零八宪章)”的封锁。当你在 Google.cn里搜索“零八宪章”时,你虽然看不到任何结果,但显示出的页面和我前面提到的那种关键词封锁所显示的页面是不一样的。因此这不像是关键词审查,而是对内容和网站的审查。

这也就是说,搜索引擎的封锁最近更上了一层楼。以前是人工分辨有害内容然后加以封锁,现在可能刚好相反,除非人工把你放出来,否则带有零八宪章关键词的页面全部都先从索引里屏蔽甚至删除掉了再说。如果这属实的话,对很多网站,特别是论坛或者是博客网站是很可怕的,因为一旦有一个人在某一个角落里发了带关键词的帖子,那么它将会通过像很多博客侧栏中都有的“最新评论”之类的东西,牵连一群页面。

还记得前段时间我说我的主页从Google.cn中神秘消失再恢复?我怀疑和这个有关,因为在发那篇blog之后,刚好把和08宪章有关的那一篇给挤出了首页。

为了证实一下这是否属实,我故意没有处理这一篇里的所有关键词。如果我的判断没错的话,这篇blog在被Google收录之后,将再次导致我的首页不可见。到时候我再在下面更新。

Google 比较快,一分钟内就收录了。

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我的首页还在,但大概了解是怎么回事。”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这个过程应该是自动的,但只有在搜索结果中会显示出charter 08四个中文字的时候,才会把你从Google.cn里去除。可以尝试一下搜索上文中离关键词比较近的句子再搜索离得比较远的句子,你会看到区别的。

但这条规则好像不适用于所有网站:

总是会有漏洞的
总是会有漏洞的

难道我被特别眷顾了?

关于 … 2008版权法修正案92A条款

新西兰本地有一条争议性相当大的法律就要在下个月生效了。去年初的Copyright Act(版权法)增加了section 92A,具体的法律条文如下:

92A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must have policy for terminating accounts of repeat infringers

“(1) An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must adopt and reasonably implement a policy that provides for termination, in appropriate circumstances, of the account with that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of a repeat infringer.

“(2) In subsection (1), repeat infringer means a person who repeatedly infringes the copyright in a work by using 1 or more of the Internet services of the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to do restricted act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copyright owner.

其实92a – c和后面那几条都有些关系,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在这里看PDF全文

我有点懒,就不翻译了。我以前就简单说过版权法的这个修正案,简单来说这和欧美国家在讨论的三振出局政策有些类似,但92A并没有明确规定三振出局,只是要求ISP要有一些方法和规定,掐断屡次进行盗版活动的用户的网络链接。如果你是爱下载BT的留学生之类的人物,我认为你暂时还没有理由感到恐惧。Section 92的一个问题就在于,其用词十分的模糊,并没有对具体操作手段做出规定。我想还需要让这几条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运行一段时间,才能看出真正影响。

不过你愿意实行你的民主权利,抗议,给地区议员写信,还是干嘛,这里有很详细的指导

我虽然是个“年轻人”,但我自认为我还是非常尊重版权的。从这个blog里你就应该能看出来这一点。我几乎不全文转载他人的文章,转载的也是属于在网上流传已久,原作者不可考的内容;其他需要转载的内容,我通常使用摘要+链接的方法,以使其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内。

版权是鼓励人们创新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机制,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最好的方式,但至少现在看起来,还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至于在版权上的冲突,我个人的感觉是,很多人像我一样尊重版权,但版权的存在要求各方都要尊重相应的法律,并且互相尊重对方——那些版权拥有者天天吵着我们尊重他们,但他们从来就没有尊重过我的感受和权利。

熟悉我blog的人应该知道,我常常称MPAA或者RIAA这些组织为“版权恐怖份子”。他们对很多作品有版权是没错,我也尊重他们的权利。但这些版权组织的行为已经超过了自己所拥有的权利,毫无意义的去骚扰,恐吓一般民众,侵入他们的生活。随便举几个案例:【1】【2】【3】

版权恐怖份子最常用的一个手段就是妖魔化p2p。p2p本身是并不违法的,但因为绝大部分盗版都是在p2p network上进行的,因此他们从不介意大肆攻击这种合理的网络分享方式。ISPs也跟着版权恐怖份子吆喝,因为切断P2P网络对他们也是有好处的。但当版权恐怖份子跟进一步,要求ISP检测盗版时,两方就不高兴了,因为那要花很多钱

版权恐怖份子自称尊重法律,但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从不会告诉你,就算你下载的是版权内容,在很多情况下,那也是并不违法的。在很多国家(我并没研究新西兰是否也如此),如果你已经拥有正版CD,在网上下载一份副本是合法的。如果你在网上下载一部电视剧,只要你通过当地的电视台也能看到这部电视剧,那也是没什么法律问题的——下载和通过电视录下来有什么区别?在很多情况下,盗版违法之处在于传播这种行为,而不是复制或者下载。

回到新版权法的问题。92A最大的疑虑就在于:如何监查谁在下载,查出谁在下载了版权内容,又如何判断他的行为是否合法?

我不认为新西兰的任何一家ISP会花大本钱去主动检测自己用户的P2P流量——没那个闲钱,也没那个必要。版权恐怖份子爱财如命,通常也不会赞助ISP去搞这些东西。因此最可能的方法,就是通过P2P Network辨认来自新西兰的IP了,简单又廉价。但前面已经说了,只是发现你在p2p中下载版权内容,并不意味着你就是铁板钉钉的坏人——也许只是你电脑里的木马在上传/下载资料。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在通过确实证据证明你的下载是违法行为之前,不应该有人有权通过任何方式惩罚你。

但你认为版权恐怖份子会花大钱确定你有罪,然后再断你网吗?

这就是92A的问题。这条法律的未来取决于版权恐怖份子手中,如果他们用该条款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人会有意见。但很遗憾,根据他们过去的行为,我没有理由不相信,很多版权恐怖份子会利用这一条骚扰一般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