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新的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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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让我证明这种图片的真实性,我无法证实,但至少我觉得真实性是相当高的。我不知道第一手来源,来源是Twitter。但这种格式的图片不是第一次出现了,而且每一次上面的内容都被应证属实。我的看法是门户网站中有同学在故意透漏风声,毕竟很多门户自己也不想被审查,都是被逼的。

其实这也和我的想法差不多:孙东东的前途不妙。我为什么那么“同情”他的原因就在于,他并非受人指使,也不太可能有什么很黑的后台,只是一不小心说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而已。而且更不幸的是,D正好需要一只这样的替罪羊来转移注意力,既然有人主动举手那就只好成全他了。孙东东自己也应该明白,一个敷衍的道歉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因为现在是两边都不想让他好过。

实际上衙门对民众之间的牢骚在有网络之后就管得越来越少了,毕竟人都要有发泄一个渠道,只要你不威胁D的根基,就没问题。对于D来说,在网上用语言发泄总比在现实中用行为发泄要来得好,毕竟在网上的言论更容易控制,而示威什么的有可能会扩大打击面,而且一开这个口子就会有第二次。据说这两天在北大门口都有偏执型精神障碍患者示威,每一天警方都有大巴去拉人(我没看到照片,是否有人可以提供两张:))。据说呼喊的口号依然集中于孔教授,但为什么要抗议他?继续深究下去就会让D很不舒服了。

使用网络进行现实生活中的示威的串联已经在全球各地证明了其强大的威力。最近在摩尔多瓦,反GCD的示威就是通过Twitter串联的,在新西兰,反版权法92A的行动也是在Twitter和blog之间进行的,造成强大民意并且最终导致政府收回法案。网络串联在我朝也不是第一次了,厦门PX就是一个好例子。但这种言论管制终究还是有一个老毛病 —— 治标不治本,如果不喜欢人们上街示威,你开头就别做那些见不得人的事不就行了?

往好处看,通过不懈的争取,屁民现在比以前已经有了更多的言论自由,至少中国的blogger不太可能因为说两句话而导致生命危险(不知钱烈宪最近如何了)。这种东西是渐进的,但我感觉串联组织反动游行已经快到了D的底线,阻力会越来越大。

互联网最怕天朝

下周是半学期的最后一周,我会非常繁忙,所以blog更新可能会暂停一周,下周周末回来。

先说说我朝外交部的发言人。他们真是越来神奇了,我琢磨着可能是“祖国越来越强大”的原因,在回答外国媒体时,各个外交部发言人的“底气”也是越来越足了,可以随意发言了。秦刚是一个比较优秀的例子,我想我是否应该建立一个专辑,收录一下他的优秀言论供人瞻仰。不过今天先说两个最近的,就在24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发生的

问:“大赦国际”近日发表了一份各国政府执行死刑情况的报告,其中称中国去年最少执行了1700余起死刑,占全球的72%。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看来你的通讯社不仅关心经济上的统计数字,也关心司法上的统计数字。在死刑问题上,中国的有关部门已经多次表明了立场。国际社会是清楚的,你的通讯社是清楚的,你本人也是清楚的。我是一名公务员,无权就中国的司法问题做出评论。

有人已经评价过了。我只补充几句,我朝官员的言论和文件中有很多逻辑问题,有欺骗性,但我有时候真的不觉得他们是故意的,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这种思维,或者在这种情况下,临时想出来的托词 —— 我从哪里看出来的?秦刚对“有关部门”的使用。没有人知道天朝这个最神秘的部门究竟位于何方,也许他们就存在于各级官员的口中。但问题是就算要敷衍,也得认真点吧,司法问题,那当然是司法部门的立场了,这个还用想吗。

其他逻辑混乱的地方就不细说了,例如在这个情况下,秦刚不是公务员,至少不仅仅是;而且他这段话中实际上也对记者的问题做了评论,而且还不止:“中国的有关部门已经多次表明了立场。国际社会是清楚的,你的通讯社是清楚的,你本人也是清楚的。

《一九八九》果然是有现实意义的,一个眼神都可能出卖你的内心:)

正题,秦刚在同一个记者会上,也回答了一个老问题:

问:据说Youtube视频网站在中国境内被屏蔽。请证实。你能否介绍中国有关互联网的法律和管理规定?

答:中国政府不害怕互联网,否则你怎么解释以下一组数字:目前中国网民数量达3亿,居世界第一,较8 年前增长了30倍;中国的网站总数达210万,较8年前增长了138倍;博客空间超过1亿,比英国的人口还多。这些足以证明中国的互联网是充分开放的。我们鼓励积极地使用互联网,但同时也对互联网依法进行管理。世界上许多国家都依法对网络进行管理,防止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有害的信息传播。在这些方面,我们也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的作法。我可以举一些例子。美国有联邦一级的立法,1998年《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1998年《数字千年版权法》,1999年、2000年、2003年美国国会分别通过了《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法》、《反垃圾邮件法》。2001年 “9.11”事件以后,美国的《爱国者法》有关条款也有涉及互联网管理方面的内容。《爱国者法》规定,“如出现危及国家安全的情况,当局无需事先征得法院的同意,即可监视电子邮件和其它互联网上的相关信息。”

我有时候真的感到很恐惧。为什么?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我觉得我“穿越”了,或者用我的话,我觉得我和这些政府官员活在不同的世界当中。首先秦先生的言论有一个很明显的逻辑错误,数量大并不代表好,多五倍不等于好五倍,具体为什么我就不细说了,这是老话题。如果你能理解好五倍的问题,我想你也不会被这种无赖逻辑所骗。

其他都还是逻辑问题,我都说厌烦,不想再说了,再说就是骂人了,拿一堆反动的美帝法律来给自己做挡箭牌,背诵外国法律比美国人自己还顺口,那秦先生倒是说说封youtube是依的哪个法?每次都是同样的发言模板,他不腻,我听都听腻了。

不过这段话里有个比较新奇的观点,也就是回答的第一句,“中国政府不害怕互联网”。这就是我说的表面活得比谁都光鲜,但内心比谁都难受,用一个个的谎言去圆以前谎言,一直累积,直到崩溃的那一天为止。不过能过一天是一天,不知道秦刚自己相不相信他自己的话,至少我是感到怀疑的。

连岳说得最精准:秦刚没说错,实际上是互联网怕中国政府。我朝的衙门天不怕地不怕,与天斗其乐无穷,难道还怕你一个互联网?实际上也的确如此,我朝已经很少一味封锁那些“不喜欢的网站”了,至少不是整体封锁,而是合理的“为我所用”。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奥运火炬传递期间,我朝P民需要上国外网站批判反动媒体,于是一夜之间那堵墙好像就像不存在一样了,而一旦批判和奥运结束了,你再试试?特别是网站上有真正“敏感内容”时。

我没有理由不怀疑youtube最近的被封也是同样的原因。至于youtube上面最近有什么,让我想想怎么用河蟹语说出:黑猫警长在雪域高原捉小牦牛,传播河蟹之道的教育影片(怎么看怎么都像动物语)。但既然外交部都称其为假造,封锁就显得没有道理了。不过这种行为和言论的不一致在我朝并不罕见,至于是心虚还是精神脆弱,我相信你有自己的见解

但我党在互联网上的确缺了点常识。我原以为从草泥马事件之后,再笨的人都应该学会一个道理:单纯的封锁和言论审查是没有意义的。语言和互联网的确可以被完全封锁,但那需要暴力,不可能用那种“立牌坊的婊子”方式来封禁。道理很简单,脏话不能说,但我可以说“草泥马”;你禁止我说“草泥马”,那我说“槽猊蚂”,“漕逆蟆”行不行?这么简单的一个道理我真的不相信这个党学不会 —— 但我在某种程度上希望我党永远不要学会,否则就太恐怖了。如果党学会了,有两条路可以走:放弃封锁,或者加强封锁。我可不认为我党会突然变得很开明,那么我们只能做更坏的打算了:现在是封锁关键词,明天我们被封锁的可能就是“关键音节”,不管你输入的究竟是什么词,只要包含“cao ni ma”或者“qi yi”的音节,一律封锁 ——思科又有钱赚了,这个课题据我所知还没人能研究出来。我只能诚挚希望不要弄到每个人一出生下来就把中指切掉的地步,因为就算把cao ni ma全部封完,文化人还可以来句清风乱翻书之类的。

笑话说完,我觉得互联网的确有理由惧怕天朝。火炬传递时的例子我已经说了。互联网控制在事实上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内部控制的方法:在内部得到完全控制之后,互联网封锁实际上变成了对外的武器,我朝衙门手中的一张大牌。怎么解释,这有点相当于上游国家的一个三峡水电站,不放水的时候一切正常,但一旦故意决堤,五毛大军倾泻而出,虽然很多网站理论上是可以招架住,但有句话不是说么,破坏力最大的不是行为/武器本身,而是突然的改变。而且就算你紧急修筑好堤坝,五毛还是会继续向你喷口水,就像这个案例【警告:环球时报内容】。

在这种情况下,重点不是控制(也就是堤坝本身),而是水——所以互联网的确有理由惧怕天朝。看看那些进入中国的互联网大公司,哪个不是如此,这些公司可以违抗美帝政府的旨意,但到天朝立马就变得服服贴贴。在shi tao之后,我至今抵制Yahoo的一切服务,但除了表明立场而已,那有什么用呢。问题的关键还是在我们水民,草民,屁民自身,至少不要主动被蓄洪,或者换种方式被蓄洪,等到泄洪之前把坝冲垮。

草泥马

以前有一个经典案例“百度没有鸡吧”,注意那个吧带了口字旁。百度的“贴吧”中有各种各样的生肖“吧”,属龙的有龙吧,但唯独属鸡的没有自己的“鸡吧”,我今天又检查了一次,还是没有。这个问题刚被传出来时,大家都明白“百度没有鸡吧”这背后还有另一层含义,我觉得这句话至今依然正确。但经过一班blogger煽风点火,该事件被广传,不过很少有人再谈论起真正的意思了,而纠结于“鸡吧”的字面含义上。

草泥马似乎也有这样的倾向。作为“十大神兽”之首,草泥马这个词有两个源头,一是三鹿事件中的“草他妈最该负责”,二是网络低俗严打,你不准我低俗,那我换个名字,讨论下动物总不低俗了吧。但“草泥马”单独存在是没有意义的,早期的故事当中,和这马一同出现的通常还有“河蟹”和“鹳狸猿”,所以草泥马究竟是什么含义,我觉得是没有异议的。

我虽然不喜欢脏话,不过看到了那个草泥马之歌(不知道为什么作者为什么把它删了)之后也不禁低俗的笑了笑,特别是在“打败了河蟹”那一段之后。但一旦形成网络暴红现象之后,这事情似乎就变了。虽然blogger之间大多还可以明确草泥马的来历,但一般网民之间就不是这样了。很多只是纯粹把它作为一句脏话的变种,而后来增加的所谓“百度十大美食”就彻底的变成了恶搞,丢掉了原本的含义;而媒体中鲜有的报道更是不敢讨论草泥马产生的真正含义,而仅仅是将其简单归类为“恶搞”。纽约时报最近的文章还引起了“爱国者”的批评,他们口中说着“草泥马”,却说人家搞政治化,居心不良。

当然,网络暴红现象中也有不“低俗”的名词,例如正龙拍虎或者躲猫猫,但我不觉得他们的影响比草泥马大。至少就我的监测来看,我QQ里的那些群几乎从未提到“躲猫猫”,但“草泥马”却是出现在了每个群当中。

我有两个问题:1、莫非有些人真的过于低俗了?2、怎么样才能不让“草泥马”这种通俗语言在传播中变成了“低俗”?还没想好:(

新西兰版权法section 92a 更新 (14/03/2009)

John Key半个月前说的是如果电信业者和版权持有者之间在3月27日之前没有共识,那么section 92a就会被取消。最近的大新闻当然就是全国最大的ISP之一,TelstraClear公开宣布他们会反对 Telecommunication Carriers Forum(TCF)所提出的Code of Pratice。TCF的工作方式是,不管是任何决议,都必须获得全体一致同意,成员之间只要有一家反对,决议就不能生效,也就是说,S92A的前景不妙。

但别高兴得太早,最终版本的Code of Practice还没有出来,如果中间还有变化,我觉得TelstraClear有变卦的可能性。另外我还收到一个小道消息说,Telecom New Zealand的立场也不太坚定,可能也会投反对票。

TCF最近也公布了其收到的部分意见书,其中包括来自Google的。里面有很多有趣的主意,如果你有空不妨读一读。例如建议让版权持有者在投诉之前必须宣誓他的投诉是真实的,否则按刑法中虚假宣誓论处(这个比只是收他们钱要好多了)。其实这很有必要,Google的意见书中引用了一项调查报告[pdf],Google所收到的DMCA(数字千禧年版权法案)侵权通知至少有一半以上都是虚假的。还有个意见书一看就是网民写的,满篇感叹号和问号,说“新西兰人会战斗到最后一刻的!”

在议会方面,现在明确表态要求取消S92A的有Peter DunneRodney Hide,Rodney Hide有一些影响力,毕竟他是政府那边的,但政府负责该法案的的部长,Simon Power,仍然不愿意认输,在12日的议会问答时间中,他拒绝支持工党议员所提出的取消s92a的修正案。

这场风暴的另一边,新西兰唱片业协会(RIANZ)的CEO近日在先驱报上发表了文章,强烈支持S92A。他除了批评了那些我从来没听说过的传言之外,也说这中间没有侵犯任何人权,也“不反对”有一个独立的裁判员,评判用户是否真的侵犯了版权。

总的来说现在看上去情况不错,但不要抱太大信心,27日还没到。

GCD员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

Goo Goo Gai Pan, Season 16 of The Simpsons
"Goo Goo Gai Pan", Season 16 of The Simpsons

几天前的新闻了,我想大多数人也应该已经看到过云南省委真理部副部长伍皓的优秀发言。但最近似乎没啥好说的,因此我今天又仔细看了一次那个访谈

伍皓:以前我们面对这种公共舆论事件时,我们更多的,或者是常规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选择:
第一,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拖。有的人都有这样的感觉,网友的言论是东说西说,对网友的言论可以拖,碰到新的新闻点又转移了,这是一个策略。这是很多地方处理类似事件的方法。
第二,。我们宣传部门还拥有一定的指挥媒体权利,我们可以让所有的媒体都收声
第三,。我们把网上不利的,或者是负面的言论见一条一条删掉,这也是一种做法
第四,。这个做法是更好的做法,因为这是司法案件,我们完全可以慢慢地等司法部门调查,按照法律的程序走下来。要把这个案子办完是比较漫长的一个时间,到那个时候公众的知情权无法满足。

我看到这话的第一感觉就是标题中那句话。不仅如此,这也是迄今为止,我看到的对真理部宣传控制手法的最好概括:拖、堵、删、等,这四字诀真是精炼又准确,比那些没文化的反动分子说得要好多了,不愧是内部人士。

但为什么伍皓同志敢这样暴露国家机密?如果你了解“共产党员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这句话的来源,你应该后面其实还有半句:“……但今天我不讲”,也就是说,以李总理为代表的大多数GCD员只有在对自己和D国有利,至少无害的时候,才会暴露自己的观点。因此伍皓党员的这种直白并不是一种好现象——他真正透露的消息是,真理部的手段要大升级了。

最明显的一个新手段是把五毛党运用到现实中。在网上用五毛党冒充和误导民意已经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而这次的躲猫猫,或者瞎子摸鱼事件则是标志着五毛党的公开化和向现实生活的侵入。几个被当地宣传部门所“选中”参与调查团的“网民”,或多或少都有不同寻常的背景,很多人本身就从事媒体业。就算他们不是五毛党,也只是故意安排,换了一个名字的媒体采访团而已。

五毛党向现实中侵入的案例不止这一个。反低俗运动中那些“义愤填膺”的“网民代表”也被人发现有“双重身份“,也证明了真理部的这种手段绝不是个例。

按照官话来说,新手段对应的是新形势,那这个新形势是什么?五美分党太多?官方的解释是: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接受《春城晚报》记者专访,对于这次大胆的尝试,伍皓认为目的在于尊重网民知情权。既然网民有了解探知的愿望,我们应该满足他们的知情权。

满足公众知情权的方式绝不止让他们组成“调查团”这一种。媒体报道,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或者一个透明的司法程序都能够很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并不一定要用这种民间调查。所以真理部副部长这种说法其实间接证实了一个事实:民众无法从其他渠道满足知情权。

而这种“调查团”的方式,一没有法律基础,例如在这次事件中什么权利都没有,要见一见当事人都被拒绝,他们看到的东西可能还没媒体多;二,调查团直接受制于当地宣传部门,人也是宣传部门选出来的,因此这次选出一个记者团,一点也不奇怪。所以我很难不得出这个让人不安的结论:这种所谓的创新,其实就是把五毛党从网络上搬到现实中的创新,全方面的冒充和搪塞民意,从未把所谓民众的“知情权”放在眼里——一个简单的例子,网民早就想探知官员收入了,他们满足了吗?

至于把五毛党搬进现实中有什么好处:

今后凡有重大事件发生,都会组成由网民和普通群众参与的网友调查委员会,增加重大事件调查的公信度。

这和创造五毛党背后的逻辑其实是一样的,控制不了民意,那可以去冒充民意。我一直不认为这是一种健康的管理方式,因为你虽然可以冒充民意,但真正的民意依然在那里,只是被掩盖,等待着更强大的爆发而已。自己骗自己的后果无非是让后果更严重。

别忘了俯卧撑事件也是在云南发生的,再笨的人,出了两次大事都应该能想出对策了,只是这也太缺乏新意了(见下文评论,俯卧撑在贵州)。不过往好处想……试图冒充民意也就意味着他们已经很难控制现实中的民意,特别是非网民人群的民意了。

最新消息:新西兰版权法92A – 暂时胜利了

富有争议性的新西兰新版权法section 92A被宣布推迟了——在今天下午的内阁会议之后,总理宣布将会把法案的实行时间从原定的2月28日推迟到3月27日。而且如果那个时候各方还是没有达成共识,那么92A将会被终止(suspend)

今天也是New Zealand Internet Blackout抗议的最后一天,我关注的几乎所有本地blog今天都参与了抗议。掐断了访客对自己网站的链接,任何访问都会重定向到有下面这个声明的页面:

protest against s92a, how sites looked like this morning(click for full image, coypright:cc-by Creative Foundation).
(点击看全图,cc-by, Creative Freedom Foundation)

我所订阅的blog观点可以说是从极左到极右都有,他们平时几乎没有两个人会同意同一件事情,但在最近的这次互联网风波中,他们有了罕见的共识。这不仅仅是互联网的力量:)也表明了92A有多么的不受欢迎。

网络抗议的主要组织者,Creative Freedom Foundation对政府决定推迟S92A表示高兴,并且说,这次抗议展示了,互联网上的运动也能够改变我们的现实世界

虽然S92A是原工党政府通过的,但国家党是逃不了干系的,在法案审查时,代表国家党的Christopher Finlayson表示了强烈支持,甚至有以下言论:

The Minister [Judith Tizard] knows, and I certainly know, that we have all had approaches from various commercial entities …

真的是资本家的代言人啊。

我们所处在的荒诞时代

当未来的历史学家要为我们这个时代撰写史记时,他们将会有非常全面的文字和影音素材作为参考,甚至可能会以为资料太多而发愁,而不像今天的历史学家要使劲挠脑袋靠猜。但再足的资料都有一个局限性:百闻不如一见。

关于躲猫猫事件,我原本是不准备说什么的。新闻刚被捅到网上时,看上去是很荒诞,但官方的反应却是非常的快,甚至还破天荒的欢迎网民报名参加调查。无论是真是假,但至少听上去是种进步,所以我还是乐观其成的。

不过我显然高估了官方的诚意。先是只允许被钦点的网民参加调查。这几个网民,在我看来,有几个人的背景十分可疑——这些人居然就在当地媒体任职,我无论如何也不认为他们能够代表网民的观点。当然,那只是怀疑,不过在网上,有人点名道姓指出一位“网民”其实就是五毛

一个可疑的背景并不意味着这些人就有问题,我也不否认他们是网民,但“网民”不等于说他们看到的,和说出的就是事实真相,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逻辑问题。而且当我昨天看到警方的相关调查结果时,我可以基本确定网民调查组就是充门面的:

在刚结束的对话会上,云南晋宁警方表示,整个事件叫做“躲猫猫”是一种误传,或者是大家对于游戏不同叫法,其实李乔明等人玩的是一种叫“瞎子摸鱼”的游戏。(云南警方通报躲猫猫事件 称游戏名是”瞎子摸鱼” –  云南网 via 163.com

不知道当你看到这标题时是什么反应。我刚泡了杯咖啡坐在电脑前,这个标题把我呛了半天——他们是“事件调查组”,还是跑去游山玩水的儿童团,学习当地儿童娱乐经验的?Well,我希望他们至少学到了躲猫猫和瞎子摸鱼游戏的区别。

听上去是好笑,不过对官方来说,把“躲猫猫”换成“瞎子摸鱼”是有其目的的。躲猫猫,或者“捉迷藏”这种说法有一个很大的缺陷。监狱又不是童子军的营地,如果一个监狱有足够的空间让其中的受刑人互相躲猫猫,难道狱方就不怕哪天犯人也和自己躲猫猫?

这件事的真相只能的就是躲猫猫吗?实话说,我也不知道,调查组也不可能知道,警方根本就没有让躲猫猫参与者和他们见面——当事人都见不到,你还能调查什么?但如果你了解中国的监狱文化,你不妨考虑一下以下几个事实:死者进监狱不到一周;脸上蒙了黑布;被击打致死。综合这几个原因,最有可能的情况是什么?还需要说吗?狱方可能不是直接致死的一方,但无论如何,他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件事给未来的中国舆论和官方宣传开了一个很坏的头。以前是网民和官方对立,各说各话,而如果这次云南将五毛党运用到现实中这种手段能够成功,将会给其他small brothers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那些人是不是能够代表网民并不重要,只要能有“网民”这个称号,就可以让民意和官府站在同一边——虽然只是看上去如此,不过对一些人来说,只要能把自己骗过,那就够了。

新西兰版权法92A – 更新

漆黑一片

Copyright (New Technologies) Amendment Act S92A在本月底,也就是2月28日就要生效了。

在民间方面,反对92A的主要组织Creative Freedom Foundation,在前两天开始了“New Zealand Internet Blackout”(新西兰互联网停电?)活动,鼓励网民把自己的网站,facebook,twitter的头像和页面换成黑色系(图),表明如果该法律生效,新西兰网络的未来就是如此黑暗。

在政府方面,我所看到的最新立场是商业部长,也就是负责该法案的部长Simon Power在昨天议会问答时间的发言

Yes; I respond by saying that I am mindful of the concerns that have been expressed by the public in relation to this provision coming into force. As the member will be aware, industry representatives are currently working on a code of practice to help implement this law, which was passed by the previous Labour Government.

这也就是说,政府不太可能推迟该法案的实行时间,而把修补92A的问题交给了电信业界正在草稿撰写的Code of Pratice(业务守则?)。

我在以前提到过这份业务守则,现在还处于草稿阶段,并且接受公众的意见书。这份草稿现在看起来我是比较满意的,但听说版权恐怖份子并不是很满意,因为如果这份草稿生效,只要你对版权持有者的投诉持有异议,那么该投诉则失效 —— 除非你被告上法庭。我不认为版权恐怖份子会把这一点保留下来,我听到的消息是,用户会有申诉的权利,但版权持有者拥有决定用户申诉是否有效的权利 —— 那就有点可怕了。

我顺便访问了各大ISP的网站,Orcon有一个相当长的页面,不过没什么新东西,唯一让我感兴趣的是下面这段:

There will be a fee for rights holders lodging infringement notices to offset the work that we will have to undertake in order to process the alleged infringement.  There will be no additional fees or charges for customers.

希望他们收费收贵点:)ISP也常常被版权恐怖份子欺负,因此我想92A应该加上一条,如果任何版权持有者错误指责用户三次,ISP也应该把他们的网断掉——这再公平不过了。

Vodafone New Zealand对该法案也有相关的解释。没啥新奇的东西,不过看上去他们已经做好了通知书的格式,在这里【PDF】。

我没有在Telecom New Zealand的网站中看到任何相关资料(没找到),不过在他们的官方Twitter上,有下面这句话:

We recognise the importance of protecting individuals’ copyright. However we don’t believe #s92 in its current form is the best solution.

这和我的观点一致。保护版权很重要,但92A不是最好的方法,保护一部分人的利益不能以牺牲社会自由和正义作为代价,ISP不是法庭,版权恐怖份子也不是法庭,他们没有权力对用户作出“判决”,更不能以他们的判决作为依据,任意掐断用户的互联网。

不过总的来说,我对前景仍然表示乐观,因为除非你一天24小时开着电脑疯狂侵犯版权,否则我看不出版权恐怖份子对你产生兴趣的理由。现在虽然还看不出这条法律会产生什么影响,但我可以保证,这挡不了真正的下载者,绕过监测的技术多的是。

如果你常下载,我的建议是,先让这个法律实行几个月,静观其变。至于下载中国国内的BT种子,我认为是相对来说安全的。当然如果你有胆的话,不妨做一回小白鼠,然后向大家报告一下会有什么后果——毕竟就算你多次侵犯版权,一个月只能算你一次。

我会随时更新最新情况。

一点闲话 +++

在别人那里回复关于“网络力量”的话题,不知不觉中打了很多字,正好话题又和“闲话”系列相关,于是改写一下放在这里,就算是我偷懒了:)如果你没看到 ++版,并没单独成文,在这里

虽然互联网和各种web 2.0应用给个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话语权,但隐忧依然不少。互联网在传统媒体“至上而下”的传播方式之外提供了另一种,至下而上的传播方式。但这并不是最理想的,一是会导致冲突,二来所有网络中的东西终要归于现实 —— 上下两个方式的实际问题就是:话语权该落在谁手里,而现实中的话语权依然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在互联网中,虽然个人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但实际情况依然是要靠小部分人来产生影响。这有几个原因,一是现实影响力的延伸,虽然新华网和我的blog人人都可以在网上看到,但很明显新华网比我的影响力大,因为这是现实影响力的延伸。 而个人影响力在今天的最佳表达方式,Blog,数量其实也没那么可怕。CNNIC最近一次调查报告,如果没记错的话,显示虽然有很多人开blog,但只有大概30%的人在半年内更新过,像我这里这样有空,有话说就更新的blog其实是非常非常少的。话语权就在这种人,或本来在现实生活中就有影响力的人手上,而大部分人只起到了煽风点火和放大作用。

所以在互联网上虽然人人都有话语权,但还是有大小之分的。因此只有blog和uploading是不够的,因为基本的不对等问题没有解决,只是多了一个从下到上的渠道,造成两条平行的渠道而已。这很可能造成上面一帮“权威”,但在下面又有另一帮“权威”,谁也不服谁,谁也看不起对方,而且因为我朝的网民在逐渐抛弃上面那帮权威(这和网络无关,但网络加快了其速度),下面那帮权威的话语权越来越大,但他们有时候其实更不可信。

把你GReader里的订阅项目里拿出来对比一下——只要我们关注的话题类似,我们的订阅内容其实都是差不多的。而每次的网络暴红爆黑现象,从“你们算个P啊”到“天价烟”,通常要经过互联网中的“权威”(门户网站等等)转手那么一次,才能真正产生影响,也就是说,还是被控制着的。我检查了开博以来三篇访问量最多的blog——无一例外的,他们都被更有影响力的权威力量转走过,而绝大部分流量都来自于这些地方的链接。有良心的会带一个你原文的链接,没良心的门户网站,转走会把你的署名什么全部取掉——作为一个个人,你有什么话说吗?

关于 … CCTV元宵大火

幸灾乐祸完了,正经讨论几个问题。

Twitter

这一段是接着上次的话继续说。

这次事故我体会最深的就是社会化网络的威力——在孟买袭击,或者全美班机迫降时我并没有很注意Twitter。就在前天我才刚好装好Twitterfox,凌晨2点左右赶完论文要睡觉时,突然就蹦出一条震撼性消息,说“大裤衩着火了,火势猛烈”。这比其他媒体快了至少20分钟,当网媒才出现“快讯”时,网民的照片和视频已经满天飞了,而可爱的CCTV还正在报道澳大利亚的山火。很多人说,就算是官方都认为中国人的命比外国人的贱,死一群矿工可以瞒住不报,美国死几个士兵则是头条新闻——这次这件事又是一个证据。

除了社会化网络的即时性,至少我认为,在天朝这种地方,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作用:和真理部竞争——这在媒体不自由的国家,是十分珍贵的。昨天虽然真理部指示要冷处理此事,但那已经是至少晚10点了,臃肿的官僚系统已经被远远的甩在后面,再封锁消息也只能自己骗自己,把自己的脸抹得更黑。如果打不赢真理部,不如等真理部还没反应过来时就先下手。

所以他们完全有理由恐惧网络。

当然,这种社会化网络也有一个问题:不准确。最先发出来的几张照片由于其诡异的角度,而且距离也很远,导致大家都以为着火的是大裤衩。而且就我看来,这也是为什么这件事传到网上之后就受到如此关注的原因——如果告诉我是旁边的楼着了,那我当时肯定就去睡觉了。

Twitter这种东西要取代传统媒体还是不太可能,虽然有时效性,但缺乏准确性。准确性是一个天生的问题,如果你周围有一个被封锁的新闻现场,那多半只有记者才能进,你总不可能说“我在写Twitter,让我进去。”

不过Twitter倒是可以作为媒体的一个非常有益的补充,如果你只在在乎时效性的话(例如正在寻找新闻点的记者)。

大楼

至于大火本身,虽然我没看见烧着之前有什么东西,但我觉得这楼是有问题的。从现场发回的照片来看,整个楼都被火包住了,而且根据其他人的形容说,“不时有爆炸声” ——回想一下世贸,那是被飞机撞了,而且还有机油,但着火的也只是被撞击的部位和附近。再看看这个央视大楼,不到一个小时,全身上下就已经全部上火了。

这告诉我要么楼本身有问题,例如用了大量易燃材料;或者是消防有问题。那个叫麦肯锡公司的神棍前半部分预测“朝阳区有建筑倒塌”这部分很勉强,但说事故会导致“全国建筑整改”的预测则很可能即将变成现实。因为这起火灾的影响力,我预期会看到全国性的建筑或者消防整顿。如果城市规划有问题,例如消防等基础设施跟不上,那么所涉及的范围可能还会更大。

最后……我还是想幸灾乐祸:(一栋大楼被烧成那样,并且导致一名消防队员牺牲,怎么说都应该是一件悲伤的事。但就我看到的现场图片,无论是洋人华人,男女老幼,脸上都没有丝毫难过的表情,反倒带得有笑容

在Twitter里看见其他人对这次事件感想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和“说假话的后果就是裤裆里的小JJ被烧。”

CCAV做人能够做到这份上,搞得人人都幸灾乐祸,也真是挺不容易,没有一点本事是达不到这种境界的。不过这怪谁呢?火是他们自己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