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部专家称贪官命短:人越腐败,死得越快:
卫生部专家称,心理压力是百病之源,76%的疾病是情绪性疾病。他指出,凡是贪官心理压力都很大,贪官之所以易患病或短命,是其心中的贪欲及由之而来的压力所导致的。洪昭光指出,病由心生,心理压力是百病之源,76%的疾病是情绪性疾病。他列举了贪官命短的例子:“腐败的官员都活不长!” (羊城晚报 via 163.com)
二、

我现在开始理解了,中国人并不是天生的阿Q,这背后是有原因的。
一、卫生部专家称贪官命短:人越腐败,死得越快:
卫生部专家称,心理压力是百病之源,76%的疾病是情绪性疾病。他指出,凡是贪官心理压力都很大,贪官之所以易患病或短命,是其心中的贪欲及由之而来的压力所导致的。洪昭光指出,病由心生,心理压力是百病之源,76%的疾病是情绪性疾病。他列举了贪官命短的例子:“腐败的官员都活不长!” (羊城晚报 via 163.com)
二、
我现在开始理解了,中国人并不是天生的阿Q,这背后是有原因的。
Copyright (New Technologies) Amendment Act S92A在本月底,也就是2月28日就要生效了。
在民间方面,反对92A的主要组织Creative Freedom Foundation,在前两天开始了“New Zealand Internet Blackout”(新西兰互联网停电?)活动,鼓励网民把自己的网站,facebook,twitter的头像和页面换成黑色系(图),表明如果该法律生效,新西兰网络的未来就是如此黑暗。
在政府方面,我所看到的最新立场是商业部长,也就是负责该法案的部长Simon Power在昨天议会问答时间的发言:
Yes; I respond by saying that I am mindful of the concerns that have been expressed by the public in relation to this provision coming into force. As the member will be aware, industry representatives are currently working on a code of practice to help implement this law, which was passed by the previous Labour Government.
这也就是说,政府不太可能推迟该法案的实行时间,而把修补92A的问题交给了电信业界正在草稿撰写的Code of Pratice(业务守则?)。
我在以前提到过这份业务守则,现在还处于草稿阶段,并且接受公众的意见书。这份草稿现在看起来我是比较满意的,但听说版权恐怖份子并不是很满意,因为如果这份草稿生效,只要你对版权持有者的投诉持有异议,那么该投诉则失效 —— 除非你被告上法庭。我不认为版权恐怖份子会把这一点保留下来,我听到的消息是,用户会有申诉的权利,但版权持有者拥有决定用户申诉是否有效的权利 —— 那就有点可怕了。
我顺便访问了各大ISP的网站,Orcon有一个相当长的页面,不过没什么新东西,唯一让我感兴趣的是下面这段:
There will be a fee for rights holders lodging infringement notices to offset the work that we will have to undertake in order to process the alleged infringement. There will be no additional fees or charges for customers.
希望他们收费收贵点:)ISP也常常被版权恐怖份子欺负,因此我想92A应该加上一条,如果任何版权持有者错误指责用户三次,ISP也应该把他们的网断掉——这再公平不过了。
Vodafone New Zealand对该法案也有相关的解释。没啥新奇的东西,不过看上去他们已经做好了通知书的格式,在这里【PDF】。
我没有在Telecom New Zealand的网站中看到任何相关资料(没找到),不过在他们的官方Twitter上,有下面这句话:
We recognise the importance of protecting individuals’ copyright. However we don’t believe #s92 in its current form is the best solution.
这和我的观点一致。保护版权很重要,但92A不是最好的方法,保护一部分人的利益不能以牺牲社会自由和正义作为代价,ISP不是法庭,版权恐怖份子也不是法庭,他们没有权力对用户作出“判决”,更不能以他们的判决作为依据,任意掐断用户的互联网。
不过总的来说,我对前景仍然表示乐观,因为除非你一天24小时开着电脑疯狂侵犯版权,否则我看不出版权恐怖份子对你产生兴趣的理由。现在虽然还看不出这条法律会产生什么影响,但我可以保证,这挡不了真正的下载者,绕过监测的技术多的是。
如果你常下载,我的建议是,先让这个法律实行几个月,静观其变。至于下载中国国内的BT种子,我认为是相对来说安全的。当然如果你有胆的话,不妨做一回小白鼠,然后向大家报告一下会有什么后果——毕竟就算你多次侵犯版权,一个月只能算你一次。
我会随时更新最新情况。
我不喜欢谈论这种敏感话题,特别是这种激怒了别人要拼命的话题。我原本想说的是进化论,不过说着说着就跑到宗教上了:(
前段时间的2月12日是达尔文诞生两百周年纪念日,全球的科学界都有庆祝活动,各大媒体也有相关的文章。我个人比较同意纽约时报的这一篇:Darwinism Must Die So That Evolution May Live:
Charles Darwin didn’t invent a belief system. He had an idea, not an ideology. The idea spawned a discipline, not disciples. He spent 20-plus years amassing and assessing the evidence and implications of similar, yet differing, creatures separated in time (fossils) or in space (islands). That’s science.
科学的本质无非就是不断的怀疑和进步。科学在任何一个时代,和宗教一样,都有其局限性,但科学有着强大的自我完善能力,新发现会打破以前看上去符合实验结果的理论,产生新的理论。达尔文作为一名两百年前的人物,为那个时代的科学做出的无可争议的贡献。但现在可是两百年后了?
进化论不等于Darwinism,就如原文所说,达尔文提出的是一个观点,不是一种“达尔文主义”,更不是一种信仰系统。很多和进化息息相关的学科,遗传学,DNA等等都是在达尔文之后才出现的,神化达尔文无疑抹杀掉了后来人的功绩。科学允许怀疑,允许不同的意见——那是前进的源动力,而神化一个人物,只能让科学更接近于“科学教”——如果你想知道科学教是什么,方舟子是个很好的例子。
当然,我也可以理解神化达尔文的部分动机——抛开他当时受到的不公待遇不说,整个科学领域在工业化之前所受到的待遇也可以解释为神化的原因——被压迫久了,现在我是老大了,当然要反抗一下。就像两个人争论一样,本来观点相近,但一旦给他们分个左右,他们将会变得非常极端,因为他们有了自己的“side”,而和自己不属一类的人都是异类。
科学和宗教的争议也无非如此,但实际上他们的差异有时候并不是那么大: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求真。唯一的区别是,科学,科学方法讨论的是我们可以观察,体验到的世界,而神学更专注于我们看不到的世界。冲突真的那么大吗?不见得。两者讨论的就是不同的话题。
而进化论的问题不是在于它的不完整性,进化论至今还有不能解释的东西,但科学就是如此,有一些理论听上去很荒唐甚至不可思议,但这理论的确是符合观察结果的。进化论的问题在于,它的产生严重威胁了另一方的基础——圣经开篇第一章就是上帝造人,这对一些只信一教的人来说,显然是不可忍受的。
但就如上文所述,科学和神学所探索的领域几乎完全不重叠。我的观点是,科学是科学,宗教是宗教,两者完全分开,没有人在教堂里教授进化论,同样的,我也不希望任何老师被强迫,要求他们在课堂上教授创造论。
但比较好笑的是,虽然一些人对对方不屑一顾,但对方有时候又不可或缺。刚刚看完了Religulous,里面有个试图感化同性恋的人为了证明同性恋不是天生,说“迄今为止都没有找到控制同性恋的DNA”。先不论是否有同性恋DNA的存在,但他这句话本身就承认了不少进化论事实,例如遗传的影响力,也就是进化的具体工作方式。
先放在这里,以后有空在说。坏习惯又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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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对我的信仰感兴趣,我并不介意公开。我不是无神论者,但我也不知道是否有神存在——我是一名快乐的不可知论者。有句话不是说么,有些事知道得越少越好,活得也就越开心。我也有一本圣经,也坚持看过,不过看到“张三生了李四,李四生了王五”那一长段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兴趣把旧约看完了。从现实角度来看,宗教输在了这一点上面,“某某某生了某某某,活了多少岁”在历史上也许很重要,但在上个世纪中,宗教很明显的和现实开始脱节,现在在追赶,但还需要一段时间。再此之前,我想没有人成功“转化”我。
Bill of Rights,或者叫权利法案,这个名字听起来很宏伟的法案在很多国家都有,新西兰也有一份,是当时工党那个老学究总理,Geoffrey Palmer在1990年推出的。这个法案如今被普遍认为是新西兰不成文宪法中的一个部分
但这个权利法案有相当大的不同。因为英式西敏寺系统,没有成文的宪法,议会权力又至高无上(Parliament Sovereignty),因此理论上来说议会所通过的法案是管不了议会的,而这部权利法案理论上和其他任何一部法律没有区别,处于同级水平。
这就造成了一个很荒唐的现象,权利法案中要求总检察长审查议会通过的每一部法案,确定其是否有违反权利法案的行为(也就是“违宪”行为),但却没有权力阻止法案的通过,因为议会最大。这所产生的后果就是,大家都知道有部叫权利法案的东西,但大家都不鸟它。根据总检察长的报告,新西兰议会每年至少通过一部和权利法案有潜在冲突的法律。
所以这种议会最大的君主立宪制迟早的要改革的。权利法案唯一能发挥作用的情况是当其他法案的解读产生疑议时,最靠近权利法案精神的解释将会被采纳。
说起这个的原因是最近政府试图跳过议会委员会的一个法案,Criminal Investigations (Bodily Samples) Amendment Bill要求警方采取一些因“相关犯罪”而被逮捕的嫌疑人的DNA。现在看来,那些“相关犯罪”会包括强奸,杀人,盗窃(是的)等犯罪,但到以后会逐步扩大到所有可以导致嫌疑人进监狱的罪行,包括虐待动物和家庭暴力(你没看错)。
这一点是明确和权利法案中”no unreasonable search and seizure”向抵触的,这种DNA的收集是建立在“未来你可能还会犯罪”的怀疑之上的,根本不需要有任何事实依据。你也许会说,如果你遵纪守法,不犯罪,那担心什么——先去参考那个牧师墓碑上的那几句话。权利也需要制约,没有制约的权力必将走向邪恶。是的,收集DNA会让警方办案更容易,但我相信Benjamin Franklin那句话:“Any society that would give up a little liberty to gain a little security will deserve neither and lose both.”(任何试图牺牲一点自由来换取安全的社会,最终都会两头空)。
国家副主席习近平11日在墨西哥会见华侨时,批评有少数外国人对中国事务指手画脚,说“有些吃饱了没事干的外国人,对我们的事情指手画脚。中国一不输出革命,二不输出饥饿和贫困,三不去折腾你们,还有什么好说的。” (温州网 via 163.com)(来源已经被和谐了)
其实这没什么特别的,天朝所持的这种心态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说好听点是闷声发大财,说不好听点,这是没有社会责任感的表现。这次有点特别的是,这种话是储君说的。
作为一个所谓“大国”,要做的不仅仅是管好自己的事情。就像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一样,每一个国家也无法脱离国际社会。和现实社会一样,这个社会同样有好人,也有坏蛋。作为一个社会的一份子,我们之间都有一个约定俗成的道德准则和底线,谁打破了它,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而如果人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这个社会最终会变成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一个环境——因为没有人出面维护道德底线。
不输出革命和贫穷只是这个社会道德要求的最底线(虽然我对天朝是否达到了后面一点是有所怀疑的,革命好像没有,算尼泊尔那个有点勉强)。而如果想做大国,光做到最低水平那是不够的,要受人尊敬,就要做好自身示范和带头作用——这样的带头作用不仅仅是经济发展上的,只想吃饱饭的那是猪,而那些吃饱饭了,也有钱了,却道德沦丧的人——我们中国话中有个说法叫“小人得势”。
如果一贯奉行“对外不折腾”政策,那我们交到的朋友不可避免的都会是小人,因为只有小人才会做那种“你不管我的问题,我也不管你在干什么”的这种交易,真正朋友之间的交往应该是良药苦口利于病。
一个降低自身价值观,对和自身价值观不符的事情不闻不问,不太可能成为一个受尊重的大国。
另外习接班人这句话听上去为什么那么奇怪?特别是第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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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内瑞拉军方称,在本周日的宪法修正案全民表决中,禁止选民将选票吃掉、撕掉、扔掉、或不投进计票箱,违者可能被逮捕。(环球时报 via 163.com)
天朝人民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是很幸福的。至少我们饿了还可以吃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