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新闻是Destiny Church 在奥克兰围攻公共图书馆,包围女性和儿童,这点倒是非常配得上”man up” 的口号。
个人觉得说起这两个词都感觉太脏需要洗澡,不过想提两个有些许关联的小故事。第一个不一定能在网上找到完全对应的新闻,所以就当是虚构的好了。但是第二个是真的,以前在Twitter 上也提过。
以前某LGBT 组织也在全国搞过某些社区活动,需要租用当地政府的图书馆或者其他场地。就和这次奥克兰一样,自然也会面对抗议的威胁。这些威胁有时候是相当吓人的,不仅仅是网上键盘侠几下而已 —— 直接打电话给场地或者图书馆,表示已经准备好了汽油桶或者炸弹。至于这些威胁者是不是同一个”church” 的,谁知道呢。
有些地方在评估风险之后,认为可能的后果无法承受,只能取消租约。而这些时候就会有某些个“言论自由”或“纳税人”组织出现,表示示威是言论自由,政府怎么可以据此取消活动呢?当然言外之意就是政府把脏水泼他们身上。
第二个故事是真实的法庭案例。奥克兰市政府下属的公司原本将场地出租给某极右人物集会,之后反对者准备组织counter protest。最后评估风险太大,取消了活动。者导致政府被告上法庭说者行为剥夺言论自由,违反人权法案。整个案子最后到了最高法院,但最终法院支持了奥克兰市政府取消出租的决定。
一系列判决中提到的一点是新西兰法律规定地方政府的职责是保障居民环境、经济、文化和社会福祉(four wellbeings)。不过当时是懂经济党执政,于是把这个职责改成了类似于“用最低价格给纳税人提供高质量服务”之类的典型右翼virtue signalling。不过如果只考虑这个职责,地方政府明显没有了保护言论自由的责任。
(题外话,后来工党政府把这句话改回来了,导致了法院的观点改变(第51段)。现在懂经济党又执政了,再次准备把这句话改回去)
但是如果哪怕考虑了地方政府的社会责任,取消活动也是合适的 —— 作为场地出租方有保障场地和人员安全的责任。新西兰不是美国,所有言论自由在人权法案中都有合理限制条款。法庭提到了美国的heckler’s veto一说是在美国特有的法律环境中产生的说法,并不完全适用于新西兰,因为场地方有保证安全的责任。
我觉得对于正常人来说,哪怕你支持这些组织的观点,也应该认真考虑一下这是否就意味着你天然地必须也应该支持它们。可以说提供它们存在的土壤就是社会的冲突和对立,也必然要继续将这个土壤维护下去,哪怕有一天真的“赢了”,也需要再找一个目标 —— 就想想看从”woke” 往前回溯,buzz word 是换了一波又一波,但上次听到“SJW” 或者”PC” 是什么时候?
而一旦这个环境忽然被抽走,会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做什么。在这一点上,不跟随美帝public forum doctrine 的一个意外好处是 —— 挑动对立玩太过火了,那大家都没得玩了,挑动一方也是输家,但也预防了无止尽的添油加醋。